我用三天时间来接受重生的事实。三天前,沈暮刚刚来到我家,强硬要求联姻,手段堪称威逼。竹马听说了,毫不犹豫地让我跑,去北美避两天风头。上辈子,我就是这么做的。而这辈子,我想起那满墙的照片,和地上恐怖斑驳的血迹,平静地摇摇头。「我不想走了。」我说:「我要去找他问清楚,到底为什么要娶我。」庄园很大,绿色的草坪上,还建了一个跑马场。格调是我最喜欢的宝蓝色,家具,装饰,无一不是我的喜好。里面有一间房间挂满了我的照片。我仔细辨认了下,从大学二年级开始,直到现在,几乎每时每刻,我都处在这个男人的
庄园很大,绿色的草坪上,还建了一个跑马场。
格调是我最喜欢的宝蓝色,家具,装饰,无一不是我的喜好。
里面有一间房间挂满了我的照片。
我仔细辨认了下,从大学二年级开始,直到现在,几乎每时每刻,我都处在这个男人的摄像头下。
地上是割腕留下的斑驳血迹,泛着微微的腥。
桩桩件件,令人心惊又窒息,又莫名觉得悲伤。
我又忍不住生气。
他喜欢我,为什么不说?
像个强盗一样闯进我家,开口就是联姻,我怎么会安心嫁给他。
如今这般惨状,是想让我内疚自责,一辈子都忘不掉他?
做梦吧——我把包括那栋别墅在内的所有遗产都捐了。
墙上的照片被保洁阿姨撕下来,随意扔到地上,覆盖血渍……
沈暮简短而传奇的人生,也在这世间,彻底没了痕迹。
——
我用三天时间来接受重生的事实。
三天前,沈暮刚刚来到我家,强硬要求联姻,手段堪称威逼。
竹马听说了,毫不犹豫地让我跑,去北美避两天风头。
上辈子,我就是这么做的。
而这辈子,我想起那满墙的照片,和地上恐怖斑驳的血迹,平静地摇摇头。
「我不想走了。」
我说:「我要去找他问清楚,到底为什么要娶我。」
——
沈暮的事业做得很大。
我去找他,他还在开会,助理亲自下来接我,让我在办公室稍等片刻。
「boss 很快就会下来。」
我轻轻「嗯」了声。
沈暮的确来得很快,一盏茶还没喝完的工夫,他步履匆匆地走过来,一边走,一边系上散开的袖扣。
见到我,脚步站定,平静地喊了声:「顾小姐。」
面色冷淡疏离,像在看一个陌生人。
我被他的冷漠搞得哑口无言,想了想,轻声问他:
「沈先生,我爸爸说,您要娶我,为什么呢?」
「想娶就娶了,不需要理由。」
我:「……」
这让我怎么接?
慢吞吞地站起来,拎起包包:「那我就先走了。」
沈暮神色微动,脸上难得显出一番错愕。
「这就走了?」
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,看得他脸色逐渐苍白,整个人都拢上一层自弃。
却还是让开身体让我出去。
如果不是确定这个人喜欢我,我真觉得他在逗我玩……
我叹了口气,主动上前拽住他的袖子。
「要不,我们一起吃个饭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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